小孩。《福惠全書.卷一一.刑名部.詞訟》:「一告生員作證並牽連幼女稚童者不准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