竊竊,形容聲音細小。「竊竊私語」指私下低聲談論。語出宋.蘇舜欽〈上范公參政書〉。
01.宋.蘇舜欽〈上范公參政書〉:「時尚竊竊私語,未敢公然言也。」(源) 02.明.歸有光〈宣節婦墓碣〉:「其後三年,父母謀嫁之。節婦見其家竊竊私語,覺其意,登樓自縊。」 03.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七四回:「只見吳亮臣、李在茲和兩個學徒、一個廚子、兩個打雜,圍在一起,竊竊私語。」 04.《東周列國志》第四六回:「羋氏來至東宮,商臣迎拜甚恭,三獻之後,漸漸疏慢,中饋但使庖人供饌,自不起身,又故意與行酒侍兒,竊竊私語,羋氏兩次問話,俱失應答。」 05.清.錢泳《履園叢話.鬼神.送涼》:「李獨臥不成寐,見殘月漸明,樓下如有人聲竊竊私語。」
指私下低聲談論。
參考詞語:「切切私語、切切細語、竊竊偶語」
宋仁宗慶曆三年(西元1043),范仲淹(西元989~1052)擔任樞密副使,開始推行新政,試圖改革國家長年弊病。然而在政策公布後,卻遭到原本新政支持者蘇舜欽(西元1009~1049)的嚴厲批評,他在〈上范公參政書〉中說道:「閣下(范仲淹)在剛執政時,朝野寄予厚望,天下人歡欣鼓舞,每天都期盼您能有所作為。沒想到未到半年,在我回京路上,已聽見『閣下只是遵循舊習,苟且偷安,未能提出新規畫』的傳言。而當時人們僅在私下小聲談論,不敢公開地說,因此我只認為是有人在煽動毀謗而已。到了京都,這樣的人竟多了起來,且毫不避諱,讓我開始感到困惑,究竟新政出了什麼問題?」因此蘇舜欽指出應加大改革力道,並提出了具體建議。後來原文中的「竊竊私語」被摘出,成為一句成語,用來指私下低聲談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