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法令規定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買賣、進出口或使用的物品。如國防武器、公賣物資及毒品等。[例]持有管制品被查獲時,按規定予以沒收或加重罰鍰處罰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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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法令規定未經許可不得私自買賣、進出口或使用的物品。如國防武器、公賣物資等。如:「持有管制品遭查獲,按規定應予以沒收並依法課以刑責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