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信件或物品後,在指定的單據上蓋印、簽字,表示已經收到。[例]重要掛號郵件須由收件人親自簽收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收到信件或物品後,在指定的單據上簽字,表示已經收到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