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落實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有關臺灣省政府制度之改變,行政院依「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」規定分階段進行調整作業。本條例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施行,至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。施行期限,於到期前經立法院同意,待再延長一年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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