糾舉懲處。《梁書.卷二五.徐勉傳》:「請自今士庶宜悉依古,三日大斂,如有不奉,加以糾繩。」《隋書.卷三八.劉昉傳》:「何乃規麴糱之潤,競錐刀之末,身昵酒徒,家為逋藪?若不糾繩,何以肅厲!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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