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元一九六六年九月一日大陸頒布所謂的紅衛兵組織條例,其中規定參加紅衛兵的條件為工人、貧下中農、革命軍人、革命幹部、革命先烈等五種身分的子女,統稱為「紅五類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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