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攬吸收有品德、學識的賢人士子。元.馬致遠《青衫淚》第二折:「可不道吏部文章二百年,甚些的納士招賢。」《孤本元明雜劇.薛苞認母.第四折》:「賢士有如此博學廣文,高才大德,見如今聖人納士招賢,何不進取功名。」也作「招賢納士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