違法而出人於罪。《漢書.卷二三.刑法志》:「緩深故之罪,急縱出之誅。」
隨意放出。《元史.卷九.世祖本紀六》:「戊戌,申禁羊馬群之在北者,八月內毋縱出北口諸隘踐食京畿之禾,犯者沒其畜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03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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