罄、音ㄑㄧㄥˋ、用盡。「罄竹難書」指即使把所有竹子做成竹簡拿來書寫、也難以寫盡。形容災亂異象極多、無法一一記載。#語本《呂氏春秋.季夏紀.明理》。後用「罄竹難書」形容罪狀極多。
形容罪狀極多。貶義。
用在「罪惡深重」的表述上。
近義:擢髮難數
「罄竹難書」的「罄」、是「用盡」的意思、「竹」指的則是從前用來刻寫文字的「竹簡」。古代在還沒發明紙之前、人們都是把竹子剖成一片片的、然後在上面書寫文字。所以「罄竹難書」整個成語的語義便是:即使把所有竹子做成竹簡拿來書寫、也難以寫盡。此語較早見於戰國時的文獻《呂氏春秋.季夏紀.明理》、文中有一段描述了亂世的各種異象、譬如天上的雲呈現出怪異的形狀、太陽有日蝕的現象、同時有兩個或四個月亮一起出現、馬的頭上長出犄角、有人養出長有五隻腳的雄雞或母豬生下小狗等等、這些奇怪的現象「皆亂國之所生也、不能勝數、盡荊、越之竹、猶不能書」。意思是說這些奇怪的現象、都是由於政治敗壞所帶來的亂亡徵兆、而且這種國家即將敗亡的徵兆、多到用盡荊、越兩地的竹子來寫都寫不完。後來「罄竹難書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、本來是用來形容亂象之多、後來則轉變而專用於形容罪狀極多。如《漢書.卷六六.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.公孫賀》便有「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辭」之說、《舊唐書.卷五三.李密列傳》亦有「罄南山之竹、書罪未窮」的用法。案:前者是漢臣朱世安被誣諂下獄時、上書揭發丞相公孫賀父子作惡多端所用之語;後者則是隋人李密欲討伐隋煬帝、檄文中用以形容煬帝罪大惡極之語。這兩段文字都是描述罪狀之多、難以記錄。不過與《呂氏春秋》同期的文獻《孫臏兵法》、在〈奇正〉篇中有「形勝、以楚越之竹書之而不足」這樣一段話、指兩軍相爭時、要讓我軍處於必勝條件下的方法有許多種、即使用盡楚、越兩地的竹子都寫不完。則「難書」一語、並非指亂象、也非指罪狀。可知最初「罄竹難書」一語並無負面義、只是後來一般引用此語時、多只用以形容罪狀之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