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就近以自身作比方,推己及人。語出《論語.雍也》:「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達而達人,能近取譬,可謂仁之方也已。」後多指在言論中能就眼下的事物作例證。《宋史.卷二六二.李穀傳》:「議政事能近取譬,言多詣理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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