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trl+K

搜尋方式

舍短錄長


舍短錄長

  1. 捨棄短處取用長處。宋.朱熹〈丞相魏國陳正獻公行狀〉:「謂宜廣收博采,舍短錄長。」也作「舍短取長」。


有提到「舍短錄長」的條目

首頁
搜尋
收藏
紀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