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酒。《新唐書.卷一九六.隱逸傳.王績傳》:「或問:『待詔何樂邪?』答曰:『良醞可戀耳!』」
職官名。掌管有關酒的政事。隋置唐循,明清亦設。《隋書.卷二八.百官志下》:「光祿寺統太官、肴藏、良醞、掌醢等署。……良醞有掌醞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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