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帝王社祭時用的壇,以五色土建成,分封諸侯時,按封地所在方向,取一壇土,以茅包之,給予受封諸侯,使立於國中社內,故稱為「茅社」。《書經.禹貢》:「厥貢惟土五色。」唐.孔穎達.正義:「蔡邕獨斷云:『天子大社,以五色土為壇,皇子封為王者,授之大社之土,以所封之方色,苴以白茅,使之歸國以立社,謂之茅社。』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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