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種流行於江蘇南部、上海、浙江的杭、嘉、湖等地區的曲藝。有說有唱,以小三弦、琵琶為主。演出者自彈自唱,有一人、二人和二人以上等組合形式。基本唱腔是上、下句變化反覆結構。表演靈活簡便,善用敘事、代言相結合的手法和說、噱、彈、唱的藝術手段描繪故事情節,刻劃人物性格。此種技藝在清代中葉時已相當成熟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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