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揚揭示。《宋史.卷三四九.列傳.郝質》:「平居自奉簡儉,食不重肉,篤于信義。田朏不振而死,為表揭前功,官其一孫。」《宋史.卷四四六.忠義列傳一.張克戩》:「事聞,詔贈延康殿學士,贈銀三百兩、絹五百匹,表揭門閭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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