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書答覆。《新唐書.卷一二二.韋安石傳》:「常以五采牋為書記,使侍妾主之,其裁答授意而已。」唐.皇甫冉〈酬張繼詩.序〉:「枉六言詩見懷,今以七言裁答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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