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諺語)見面即有情意,凡事會留個轉圜的餘地。如:「俗語說:『見面三分情』,你也留個情面給人家!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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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(文)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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諺
有事情找當事人當面商談,比較容易溝通。
俗話講「見面三分情」,有麼个事情愛尋當事人,共下參詳解決較好。俗語說「見面三分情」,有什麼事情要找當事人,一起商量解決較好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