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trl+K

搜尋方式

記過


# 國語辭典簡編本

記過

  1. 一種對違規學生或機關犯錯人員的處分方式,旨在記載過失並公布周知,以示懲戒。
    [例]學生若嚴重違反校規,將處以記過以上的處分。

#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
記過

  1. 記載過失,以示懲儆。《三國演義》第五一回:「今雲長雖犯法,不忍違卻前盟。望權記過,容將功贖罪。」


# 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

記過

(臺華共同詞,無義項)

# 台文華文線頂辭典

記過

[華語] 記過


# 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

記過

[四縣]
[海陸]
[大埔]
[饒平]
[詔安]
[南四縣]

動

  1. 學校或行政機關,一種對違規或犯錯人員的處分方式,主要在記載過失並公布周知,以示懲戒。

    考試偷看人个會分學校記過處分。
    考試作弊會被學校記過處分。

[對應華語] 記過

有提到「記過」的條目

首頁
搜尋
收藏
紀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