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詩人白居易所提出關於詩歌創作與詩歌批評的一個原則。融合了儒家道統思想與韓愈文道思想,欲恢復《詩經》所建立的六義體系,特別著重於風、雅、比、興四類,以期達到反映生活、諷喻時政、勸善懲惡等目的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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