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「言過其實」。見「言過其實」條。01.唐.盧照鄰〈五悲.悲今日〉:「傾蓋若舊、白頭如新。嘗謂談過其實、辨而非真。」02.唐.劉知幾《史通.卷一○.雜述》:「其有異於此者、則人自以為樂土、家自以為名都、競美所居、談過其實。」
參考詞語:「言過其實」
此處所列為「言過其實」之典故說明、提供參考。東漢應劭所著的《風俗通義》中的〈正失〉篇、開頭即點出此篇是為了糾正歷史上善惡謬誤所寫、所以立篇名為〈正失〉。在孝文帝這段中、指出劉向認為世俗流傳漢文帝的許多事跡、大多是些誇大、與事實不相符的穿鑿附會之說。只因文帝非常禮遇來上諫的大臣、所以大臣們對文帝多有褒獎。例如:文中列舉十數件關於文帝的善行、都有溢美、牽強附會之嫌。後人看到這些褒揚的文章、就以為全是事實。世上的非議與稱讚、有很多是名實不符、但會去求證的人不多、隨聲附和的人倒是不少。應劭在此對劉向的看法表示贊同。後來「言過其實」被用來指言辭虛妄誇大、與事實不相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