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量、辨析。《禮記.王制》:「凡官民材,必先論之、論辨,然後使之。」《三國志.卷二.魏書.文帝記》:「有司以公卿朝朔望日,因奏疑事,聽斷大政,論辨得失。」
文體名。其體蓋源自古代諸子,旨在論證說理。如清朝姚鼐的《古文辭類纂》有論辨類。今多稱為論說文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