泛指傳授學識或技藝的人。[例]這堂電腦研習課程將邀請業者擔任講師,實地操作教學。
現今大專教師職等的第四級,在助教之上,助理教授之下。[例]在取得碩士學位後,他便受聘到本校擔任講師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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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泛指傳授學識或技藝的人。《續漢書志.第四.禮儀志上》:「養三老、五更之儀,先吉日,司徒上太傅若講師故三公人名,用其德行年耆高者一人為老,次一人為更也。」《文獻通考.自序》:「然其義則非儒宗講師不能明也。」
講授武術、軍事知識。晉.張協〈七命〉:「將因氣以效殺,臨金郊而講師。」唐.玄宗〈放散圍兵制〉:「昔周有岐陽之蒐,漢有扶風之命。或講師習武,夸胡曜威。」
今《大學法》規定大學教師分級之第四級,在教授、副教授、助理教授之下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名詞]泛指教授學識或技藝的人。
[名詞]大專院校教授級以下的教師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(日)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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