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上指可以做為證據用的物品。[例]警方陳列歹徒作案的證物,並拍照存檔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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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上指可以做為證據用的物品,稱為「證物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