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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士


護士

  1. 護理學校畢業,並通過檢覈考試,領有專業執照人員。負責照護病患、衛生教育等工作。民國一○二年已停辦護士執照考試,全面改為護理師考試。

護士

  1. 經過護理培訓機構的教育訓練,通過考試並且領有執照的醫療專業人員。舊稱護士,現已正名為護理師。


護士

  1. [名詞]在醫療機構中,協助醫師並照醫師的囑咐,看護病人的人員

    近義詞 看護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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