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加豐厚的程度。《五代史平話.周史.卷下》:「應用敕處分者,殷不請於朝,即以帖行之;又不時科斂民財,以自豐殖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