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賣官爵,以斂取財物。語出《魏書.卷九六.司馬叡傳》:「兵食資儲,斂為私積;販官鬻爵,威恣百城。」也作「賣官鬻爵」、「鬻官賣爵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