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生意虧損本錢。《文明小史》第二五回:「開學堂是貼本的事,萬不可出價租房子的。」也稱為「貼本錢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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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[動詞]賠本、蝕本。虧損資金本錢。
做公親,貼本。 Tsò kong-tshin, thiap-pún. (為人仲裁還貼錢。比喻賠了夫人又折兵。)
做公親,貼本。
Tsò kong-tshin, thiap-pún.
(為人仲裁還貼錢。比喻賠了夫人又折兵。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