捐錢救濟。如:「各地發揮愛心,紛紛賑捐災區。」
清代有准許人民納資捐官的辦法,其中因賑災需要而開的捐例稱為「賑捐」。《官場現形記》第二三回:「他這位大少爺,是前年賑捐便宜的時候,報捐分省知府,就在勸捐案內得了個異常勞績,保了個免補本班,以道員補用,並加三品銜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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