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父建國大綱所定建國程序的第一時期,是自革命軍事行動開始之日起,至一省全數之縣底定之日止,實行軍法之治,以黨救國。中心工作是建立革命武力,以掃蕩革命障礙;並宣傳三民主義以開化人心,促進國家統一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