兔子在路上跑跳,誰先抓到就是誰的。語本《三國志.卷六.魏書.袁紹傳》裴松之.注引《九州春秋》:「一兔走衢,萬人逐之,一人獲之,貪者悉止,分定故也。」比喻沒有主人的東西,誰先得到便屬於誰所有,別人無法再爭。《三國演義》第六○回:「豈不聞『逐兔先得』之語乎?將軍欲取,某當效死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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