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對於單記法,「連記法」也是選舉時投票的方法,根據《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》第4條:分為全額連記法與限制連記法;「全額連記法」指在一項選舉中,每位選舉人可在同一張選票上圈選與應選名額同額之候選人,以得票數較高者為當選。而「限制連記法」則指每位選舉人僅能在同一張選票上圈選應選名額中之部分名額,以票數較高者為當選的選舉方式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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