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度關所用的憑照。《唐律.卷八.衛禁》:「諸不應度關,而給過所,若冒名請過所而度者,各徒一年。」《資治通鑑.卷二八八.後漢紀三.隱帝乾佑二年》:「邠又奏:『行道往來者,皆給過所。』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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