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不符實。《後漢書.卷二.顯宗孝明帝紀》:「自今若有過稱虛譽,尚書皆宜抑而不省。」
用秤稱重量。如:「沒有過稱,怎麼知道有沒有超重?」也作「過秤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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