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代官府定期派人到民間采集詩歌,編成國風,遂稱搜集民歌為「采風」。後亦稱采集民間風俗習慣等為「采風」。[例]他們上星期到澎湖采風,收集不少珍貴資料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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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代官府定期派人到民間采集詩歌,編成國風。後遂稱蒐集民歌為「采風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