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音聲調的第二聲。如陽、前、梅、蘭等字的聲調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1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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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國音聲調的第二聲。聲音讀法由抑而揚,抑暫揚久者為陽平,如陽、前、梅、蘭等字。
郡名。三國魏時設立,約今河北省大名縣,隋代時廢置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