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裴琰於高宗永徽時為同州司戶參軍,刺史李崇義因其年少,瞧不起他,故意將積年舊案百件,交由裴琰儘速辦理。裴琰在短時間內迅速辦完,且判詞允當,於是聲名大噪,博得「霹靂手」之名。見《舊唐書.卷一○○.列傳.裴漼》。後喻指才思敏捷,決斷果敢的人。如:「張經理是公司有名的霹靂手,無論再棘手的案子,只要到了他手裡,總能快速解決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