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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
拼音 bān
部首
倉頡 金竹一月金
筆畫 共13畫,部首外共4畫
簡體 (U+9881)
  • confer, bestow
  • publish, promulgate


部,共13畫】
  1. 賜給、發給
    [例]頒獎、頒發

  2. 宣布、公布
    [例]頒布、部頒課程標準

部,共13畫】

  1. 賜給、發給。如:「頒獎」、「頒發」。《文選.潘岳.馬汧督誄》:「司勛頒爵,亦兆後昆。」《宋史.卷三六五.岳飛傳》:「凡有頒犒,均給軍吏,秋毫不私。」

  2. 宣布公布。如:「頒布」、「部頒課程標準」。《禮記.明堂位》:「頒度量而天下大服。」《文選.張衡.東京賦》:「乃營三宮,布教頒常。」

  1. 黑白相間。通「」。如:「頭髮頒白」。


(單字不成詞者 ,無義項)


  1. 賜給、發給。例:頒獎、頒發。

  2. 宣布、公布。例:頒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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