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時鴇母蓄養雛妓,長大後轉售豪門富室以圖利,稱為「養瘦馬」。唐.白居易〈有感〉詩三首之二:「莫養瘦馬駒,莫教小妓女。」《野叟曝言》第三四回:「便鬨傳了揚州一府,凡是養瘦馬的,都領他去相看,他總不中意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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