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宋時,凡在史館、昭文館、集賢院等處為直館、直院等官職,稱為「館職」。《宋史.卷一六二.職官志二》:「直館、直院則謂之館職,以他官兼者謂之貼職。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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