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候補、候選人員,赴部引見,由點派的王公大臣或九卿科道接見,察視其年貌狀態。《清會典事例.卷八一.吏部.處分冽京官保舉》:「向來外省驗看截取舉人,率多沿襲故套,不能實心澄汰。」
調查觀看。如:「派人前往驗看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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