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鴉片煎熬成膏,置煙槍上燒而產生的煙,稱為「鴉片煙」。嗜者久服成癮,即至衰羸不能復振。《老殘遊記》第一三回:「或因其父吃鴉片煙,或好賭錢,或被打官司拖累,逼到萬不得已的時候,就糊裡糊塗將女兒賣到這門戶人家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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