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合同黨,攻擊異己。原指學術上派別之間的鬥爭。語出《後漢書.卷六七.黨錮列傳.序》。後用「黨同伐異」泛指一切團體之間的鬥爭。 △「結黨營私」
01.《後漢書.卷六七.黨錮列傳.序》:「自武帝以後,崇尚儒學,懷經協術,所在霧會,至有石渠分爭之論,黨同伐異之說,守文之徒,盛於時矣。」(源) 02.《續資治通鑑.卷一二七.宋紀一二七.高宗紹興十五年》:「勘會數十年來學者黨同伐異,今當崇雅黜浮,抑其專門私己。」 03.《明史.卷二二九.趙用賢列傳》:「昔顛倒是非在小人,今乃在君子。意氣感激,偶成一二事,遂自負不世之節,號召浮薄喜事之人,黨同伐異,罔上行私,其風不可長。」 04.《明史.卷二四三.列傳.鄒元標》:「臣嘗語朝士曰:『方今上在沖歲,敵在門庭,只有同心共濟。倘復黨同伐異,在國則不忠,在家則不孝。世自有無偏無黨之路,奈何從室內起戈矛耶?』」 05.《明史.卷二四四.列傳.楊漣》:「五年,其黨大理丞徐大化劾漣、光斗黨同伐異,招權納賄,命逮文言下獄鞫之。」 06.清.王夫之《薑齋詩話》卷下:「繼以李、杜代興,杯酒論文,雅稱同調,而李不襲杜,杜不謀李,未嘗黨同伐異,畫彊墨守。」
泛指一切團體之間的鬥爭。
參考詞語:「伐異黨同、標同伐異」
「黨同伐異」及「結黨營私」都有勾結同黨的意思。
「黨同伐異」側重於勾結同黨以打擊異己;「結黨營私」側重於勾結同黨以謀求私利。 |
黨同伐異 結黨營私 ○ ㄨ 一個開放的學術空間,應當容許不同的見解存在,而不能∼,排斥不同學派。 ㄨ ○ 目前官場上最嚴重的弊端,就是∼,貪圖私利。
「黨同伐異」意思是結合同黨,攻擊異己,原指學術上派別之間的鬥爭。漢初採黃老治術,主張無為和崇尚自然等政治思想,但自漢武帝劉徹執政後,採納董仲舒「罷黜百家、獨尊儒術」的主張,一時間儒學興盛起來,學者經常聚集討論,以致宣帝時召集諸儒在石渠閣講論六藝。在評議《公羊》、《穀梁》時產生分歧,引發爭論,以致有「黨同伐異之說」。也就是觀點相同的人結為同黨,攻擊觀點和自己不同的。後來「黨同伐異」演變為成語,用來泛指一切團體之間的鬥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