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在約定的日期見面。#語本《穀梁傳.隱公八年》。後用「不期而遇」指未經約定而意外相見。
01.南朝梁.蕭綱〈湘宮寺智蒨法師墓銘〉:「伊時傾蓋,于彼朱方;不期而遇,襄水之陽。」 02.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八:「今日不期而遇,天使然也!」 03.《女仙外史》第五三回:「我與他不期而遇於釣臺,卻是同心要訪求聖上,做個侍從弟子,因此尋到雁蕩。」 04.《文明小史》第四八回:「正想明天穿著這個過來請安,今日倒先不期而遇。」 05.《野叟曝言》第二回:「前日來此,纔打發小价到吳江問候;不料反於此地,不期而遇,真是快心之事!」 06.《孽海花》第一八回:「這兩人也是一時有名人物,不期而遇,都聚在一處。」
指未經約定而意外相見。
參考詞語:「不期而會」
「不期而遇」原作「不期而會」。春秋時期,諸侯列國林立,政治局勢錯綜複雜。周王室自東遷以後,權勢日漸衰微;而逐漸脫離周天子控制的諸侯,為了各自的安全與利益,不斷相互爭鬥。為了穩定國與國之間的政治秩序,因此有了「會盟」的制度,作為解決糾紛的一種手段,它在政治、經濟、軍事以及列國交往等方面,都曾產生具體而重大的作用;會盟同時也是諸侯聯合他國以壯大自我實力,並維繫霸主政治的一項利器。春秋初期,宋、衛兩國因鄭國涉入其內政糾紛,同時更由於鄭的勢力外伸,引起周遭國家不安,是以這三個國家,彼此間常傳出紛爭。《春秋經.隱公八年》記載:「宋公、衛侯遇于垂。」《左傳》詳實記載在這年春天,齊僖公以和事佬的角色出面,要讓宋、衛、鄭三國談和。但宋殤公希望能夠在談和以前,先行與衛國會談。因此透過餽贈錢財的方式,請求衛國能在會盟的日期前先見面,衛宣公答應宋殤公請求,兩人後來就在衛地相見。《穀梁傳.隱公八年》對「遇」的解釋是這樣的:「不期而會曰遇。遇者,志相得也。」意思是不在約定的日期會面稱「遇」,因為會面雙方的心意已相契合。後來「不期而遇」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,用來指未經約定而意外相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