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、心願。「事與心違」即「事與願違」。見「事與願違」條。01.唐.崔祐甫〈祭董大使文〉:「弔隨慶集、事與心違。良知與主、昨是今非。」02.清.陳維崧〈金菊對芙蓉.語響潭煙〉詞:「相逢暗惹平生恨、西州路、事與心違。」
參考詞語:「事與願違」
此處所列為「事與願違」之典故說明、提供參考。三國魏嵇康〈幽憤〉詩是他的好友呂安為其兄呂巽誣諂繫獄、他仗義執言、卻受到牽連、在獄中藉以抒發情緒之作。他生性不與世俗同流、志在守樸全真、對於自己無端被陷害入獄、心中的哀痛和憤慨、是誰也比不上的。他感嘆身陷囹圄的殘酷事實、和本想「嗈嗈鳴鴈、奮翼北遊」──像雁一樣翱翔天際自在悠遊的願望相違背。最後他和呂安全因此被殺了。後人就以「事與願違」表示事實和願望相違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