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樂。[例]飲酒作樂、苦中作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取樂。《三國演義》第八回:「卓大喜。進酒作樂,允極其致敬。」《文明小史》第六○回:「原來有兩三個小子,閒著無事,在那裡唱崑曲調,……沖天礮心裡道:『他們倒會作樂。』」
制定樂律。《禮記.明堂位》:「六年,朝諸侯於明堂,制禮作樂。」
奏樂。《文選.石崇.王明君詞》:「昔公主嫁烏孫,令琵琶馬上作樂,以慰其道路之思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奏樂。
娛樂。
飲(ím)酒作樂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