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長。清代保甲法,十戶為牌,立一牌長。十牌為甲,立一甲長。十甲為保,立一保長。專司查報作姦犯科及戶口遷移等事,相當於今日村長一職。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三:「村人道:『金榮是此間保正,家道殷富,且是做人忠厚。誰不認得?你問他則甚?』」《水滸傳》第一三回:「把那漢子一條索子綁了,押出廟門,投一個保正莊上來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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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[名詞]相當於現今的村、里長。在日治時代,十戶為一甲,十甲為一保,保正為一保的民政事務管理人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[保]ê長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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