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
人過世後,每七天要做一旬,請和尚尼姑來誦經,並且燒香祭拜、焚燒紙錢給故人用,共有七旬,四十九天。
《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20230222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資料來自moedict-data-twblg
死後每七日ê祭拜;做七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