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道教說法,人死後魂魄仍生,嗣後每隔七天,會散離一魂,做七即每隔七天祭悼亡魂一次,藉道士之力而使亡者魂魄不散,並超度仙界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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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(近反義詞不單列詞目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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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道教的說法,人死後魂魄仍然存在,嗣後每隔七天,才會散離一魂,故喪家自人死之日起,每七日祭悼亡魂一次,一直到第七次四十九天為止,主要在藉道士之力而使亡者魂魄不散,使其得以超度仙界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