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
指有行使參政權的國民。依我國憲法規定,凡是年滿二十歲,在某行政區域內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,且未被褫奪公權,未受禁治產宣告,即可取得公民資格。
享受權利乜愛盡義務,正係一個好公民。享受權利也要盡義務,才是一個好公民。
對應華語:公民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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